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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喝多了,不小心把一个中学生打了几个嘴巴子,并没有构成严重的伤害,这算犯罪吗

损害赔偿
2024-01-11 09:30:3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并没有构成严重的伤害,这算犯罪吗——是否属于犯罪、应当根据伤害程度;但其行为已构成了“侵权”
  • 故意伤害罪可以减轻处罚的情况为:行为人是未满十八周岁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人,行为人是又聋又哑的人,行为人已满七十五周岁,行为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致人伤害要经过法医进行鉴定,根据伤情鉴定结论确定承担的法律责任。构成轻伤以上要承担刑事责任;构成轻微伤的予以治安处罚。
      法律依据:
    一、《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督促警察依法处理,要求做伤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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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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