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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昨天看了个房子给了个订金但是我不想住那了请问这个订金可以退我吗?

合同纠纷
2024-01-09 10:04:0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 根据法律规定,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是为了确保债务的履行。如果在租房前交付了定金,后来又不租,这是违约行为,其定金是不予退还的
  • 双方之间是否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
  • 你好,可以协商返还订金
  • 订金、诚意金是可以退的。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对于“订金”是否可以退,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房东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租房者违约时,可以与房东协商解决并要求对方退款。
    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房子订金可以退回,订金在法律上视为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应全额返还,收受订金的一方即使违约,仍应承担返还订金的义务。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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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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