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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子受伤封了十针,有四厘米左右的伤,这个申请工伤的话大概能够赔偿多少钱?

劳动纠纷
2024-01-08 09:36:5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要先申报工伤,然后做工伤等的鉴定,鉴定后才能计算出赔偿数额。
  • 工伤具体是什么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建议详细说明
  • 劳动者工作时受伤的,要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则按工伤的程序来赔偿。
  • 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评级,再根据等级申请赔偿,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赔偿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工伤需要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提出申请的,申请时需带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厂牌,工资条,银行的工资发放记录等,还需带好本人的身份证,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需去工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打印)、住院时的住院记录及出院小结等(用人单位如果拿着,本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医院要求复印并加盖医院公章的)。
    对照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 一侧眼球摘除可构成工伤六级。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
    0.1或视野≤24%(或半径≤15°)的,可构成三级工伤。至于工伤待遇,要在认定工伤,并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工伤等级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计算。你的情况可能是工伤六级,也可能是工伤三级,六级与三级工伤的待遇相差较大,现在也不好计算。你可以查看《工伤保险条例》。
  • 法律分析:应该看具体损伤的部位来确定赔偿数额。如果是脸部缝三针,经过治疗后面部有瘢痕,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大于2平方厘米的,可构成十级伤残,小于2平方厘米则不构成伤残。
    不构成伤残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事项和服务准则的花费和住院伙食补贴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进行工伤治疗的停工留薪期,薪水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之外无赔偿。构成十级伤残的,另有7个月受伤前本人月平均交费薪水的一次性伤残补贴金,终止或者解除合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贴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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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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