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学的一名成教专升的学生,现在已经毕业了。我在学校期间交了两年的学费,2002年的和2003年的。由于我们的学费交多了,在同学们的努力下学校同意退回多收的学费了。前几天学校通知我们要退一部分学费了,但是必须把学校开的收费条交回去,也就是把我们手里的第二联(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交回去,三联齐全后,作废再重新开具新的收据。我们交的学费每年是3000元,等于每年多交了700元。现在,我2003年的收据丢了,因为当时就不知道学校多收了学费现在会退,所以没有保存好收据。现在,学校说没有第二联收据多收的学费不退了,说是财务制度就是这样规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