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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食品需要咨询

损害赔偿
2024-01-07 13:59:1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 法律分析:
    食品安全问题包括很多,主要有: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一)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衍生问题:
    衍生问题:
    食品安全问题应当如何解决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社会舆论监督,形成全民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从源头开始形成全流程可溯源的全方面监督,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可以精确定位;对违反食品安全的经营者从严从快打击,让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广大从内心重视食品安全问题。

  • 1、选择经过安全处理的食品;
    2、烹调食品要彻底加热;
    3、做好的熟食品要立即食用;
    4、注重熟食品的贮存;
    5、经贮存的熟食品,食用前要彻底加热;
    6、防止生食品污染熟食品;
    7、反复洗手;
    8、注意保持厨房用具表面清洁;
    9、防止昆虫、鼠类和其它动物污染食品;
    10、使用洁净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应当符合前款第六项的规定。
  • 保留好食物样品、就餐证明、实物照片等相关证据及时向工商局、食监局、消费者协会等机构进行投诉,以便有关部门对其进行检查和处罚以及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如果在就餐后出现不良反应,还需及时就医,并保留医院诊断证明、住院病案、医疗费用等材料,以便向经营者追偿医药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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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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