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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吗,欠款人死亡快2年多,欠款本金 10000 元,他有农村房屋几间,他儿子在住,不知道他有没有现金遗产,这种情况下那主张他的欠款由儿子偿还吗

债权债务
2024-01-10 10:45:09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债务人死亡的,你得起诉他的继承人。另外要注意欠款没有经过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你好、借款人去世债务应当由以下人员偿还: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
  • 你好,我是顾庭豪律师。处理过多起法律纠纷。因为不了解你的具体情况,无法做出判断。所以你这边可以直接回复我,或者对我发起专问,这样我可以及时看到你的问题并回复。
  • 可以起诉,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担责。
  • 他儿子继承了才还,不继承不还。
  • 您好,您目前手里有多少证据呢?
  • 法律分析:欠款人死了债务该由继承人偿还。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
    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欠债人死亡欠款由以下人员偿还: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 欠款人死亡的债务,可以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处理。债务人的继承人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而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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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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