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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农村宅基地的房子可以重建吗

征地拆迁
2024-01-06 22:39:2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房子重建手续:
    1、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改建房屋,如果该宅基地属于城镇规划范围内,则需要规划部门出具改建房屋选址意见;如果属于城镇规划范围之外,则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对改建房屋的面积变动进行审批,然后方可改建。
    2、其次带着身份证、户口、原房照和土地证,去当地的土地部门办理土地审批手续,一般是土地所、住建所办理相关登记,同时申请D级危房鉴定(这个鉴定时间较长,具体需携带资料请咨询以上两个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房屋重建。
    3、批准后再到规划部门办理建筑许可证,等房屋建成完工了,再带着这些手续去当地房管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就可以了。
    4、填写危房翻新维修报告,经村级评议、乡镇级审核、县级批准,市级备案,可以申请维修补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七条 集体经济组织在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照法律规定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

  • 法律分析:需要上报审批。如果审批同意就可以重建,否则就不可以。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
    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 需要上报审批。如果审批同意就可以重建,否则就不可以。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
    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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