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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的公司现在停产五个多月,现在解除劳动合同他这是工龄是五年,他是平均补一个月工资他停产这几个月算不算在里面能不能算平均工资的还是生产之前的才可以算

劳动纠纷
2024-01-08 09:26:0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是按照工龄计算赔偿,具体情况可来电细说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依照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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