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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工资扣了俩千块钱,劳务派遣公司签了合同。可以要回来吗?

劳动纠纷
2024-01-07 10:56:3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劳务派遣公司随意克扣工资的处理方式是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
  • 你好,具体描述详细我们帮你解决法律问题
  • 你好,这个情况是可以找到对方要回的
  • 你好,公司不发工资是违法的
  • 不合理的可以去仲裁的啊
  • 法律分析:
    1、找出扣工资的原因
    2、申诉
    3、如果申诉不成功的话就直接走法律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的规定,工资按照劳务所与你们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 当然能要的回来,工厂这种克扣工资的做法是违法的;
    先到劳动局信访窗口投诉,如果协调不了的话,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局那里都有相关申请材料和样板,不复杂。
    积极维护自己权益,加油。
    望采纳!
  • 劳务派遣单位克扣工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发生劳动争议的,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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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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