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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孩子是初一13周岁住校生在学校被野猫爪了,是谁的责任

损害赔偿
2024-01-05 09:12:3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谁的行为致伤,行为人负责;行为人未成年的,其监护人(家长)负责
    2、自己导致受伤的,看学校是否存在过错,如学校相关设施安全存在问题导致伤害等,学校有过错,学校负责
    3、当事人是否未成年人。已成年的,自己负责;未成年的,学校承担补充责任,当事学生的监护长(家长)承担主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只要是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事情,
    学校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但是,
    在现实的实际操作中,
    学校一般会将打架双方的学生及家长找到一块,
    然后协调双方协商解决!
    绝大部分情况下,
    都是由肇事学生一方来负责受害方学生的医药费等相关费用。

    除非情况非常严重,
    且肇事学生家长无法承担起相应赔偿责任,
    否则学校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 可以协商赔偿,协商不成,诉讼处理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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