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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如果离婚了,刚开始的时候孩子是在男方的户口上,但法院判给了女方。孩子的户口也在女方上了,为什么?男方的户口本上也有孩子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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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4 23:05:1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和共同财产分割问题,由男女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夫妻离婚时,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的问题,首先法院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让当事人协商解决。在双方无法就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达成协议的,法院会依据最大程度保护孩子的权益,从最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出发,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大小、辨识能力、父母的抚养能力、收入状况、居住状况、是否存在不利于孩子抚养的情况等,进行裁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法律分析:在判决孩子抚养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判决子女归谁抚养。而在诉讼离婚判决财产分割时,首先要确定哪些是婚内共同财产,然后再针对婚内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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