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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对方,对方未受伤,但要求赔偿1000元,怎么处理?

损害赔偿
2024-01-04 21:01:1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被别人打伤之后想要获得赔偿就根据这个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申请赔偿,如果对方不愿意赔偿的话,就可以选择报警。在获得赔偿的时候,还需要受害者说明情况,进行伤情鉴定,以确定受伤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赔多少钱不固定。被打后要及时报警,轻微伤,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被人打了对方不赔偿先到派出所报案,由派出所进行调解;再和打人者及其家属进一步协商解决;保留对方打人证据,并保留就诊票据、伤情照片、伤情鉴定等证据,在调解及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到法院起诉,要求其进行相应赔偿。
    对方应赔偿: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
    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铺助器具的具体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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