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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从公司承办工程,工人出意外,责任如何界定

劳动纠纷
2024-01-04 17:21:17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如果属于雇佣关系,雇主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如果伤者本人有过错,也需要次要责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可以电话咨询。
  • 一般算工伤,由公司承担工伤待遇。受伤工人可在当地申请工伤认定
  • 一般按照合同约定,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 可以法院起诉对方赔偿处理认定的
  • 法律分析:
    一、私人承揽工程,如果出现工人伤亡事故需要根据事故的过错来判断责任,也就是说责任由谁来负是有不确定性的;
    二、私自订的人身事故免责的合同是无效的;
    三、由于这里涉及到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两个法律关系,因此得出的赔偿责任也是不同的。承揽关系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揽方(即承包人)承担,定作人(即发包人)无需承担责任。而雇佣关系的安全事故则由雇主(即发包人)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建筑工人在施工时受伤,如果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则由施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但担责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人追偿;如果建立的是劳动关系,且被认定为工伤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建筑工地操作不当导致意外受伤,是不划分责任的。
    工伤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使因为职工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同样要承担职工的工伤赔偿。已经认定为工伤事故的,责任主体是企业;赔偿主体则是企业跟工伤保险机构。
    首先需要确定某一事故是否工伤事故,然后才能要求用人单位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承担赔偿责任。而构成工伤事故要件如下:
    1、职工与用人单位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2、职工必须有人身损害事实;
    3、职工的损害必须是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
    4、事故与职工受到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5、事故不是由于职工自身故意引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第四十二条
    1、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2、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六十三条
    1、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2、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3、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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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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