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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问问外地工伤赔偿后,回当地,还有啥报销吗

劳动纠纷
2024-01-03 11:00:2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工伤赔偿具体是什么情况?积极争取
  • 可以法院起诉对赔偿处理的
  • 赔偿完了就没有任何报销了
  • 除非在外地受的工伤处于紧急救治的目的,可以在外地医院治疗医疗费可以报销。在脱离生命危险后应该及时转到工伤保险参保地的定点医院,否则由此产生的超出的医疗费,工伤保险不予报销。
  • 下列范围内的工伤费用可报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法律分析:地出现工伤的赔偿如下: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生活护理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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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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