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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22  我和我的大学同学在7.25号租的房子, 因为自己的工作原因, 就搬走了,但是自己交了两个季度的房租, 在11月17号搬走,房租是交到1.25的, 相当于12月和1月就没有住,大学同学是和房东直签的合同, 我自始至终没有见过房东,也没有房东的联系方式,问同学要房东得联系方式,想说明一下这个问题,同学也没给我,我想询问的是, 我没有住的那两个月房租该找谁退,还是说打水漂?我想和我的同学说这个事情, 她把我删了。

房产纠纷
2024-01-02 09:28:2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的同学是直接与房东签订的合同,而你是通过你的同学转租的房子,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与你的同学协商解决房租问题。因为你与房东之间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房东可能不会直接退还你未住的那两个月房租。

    首先,你可以尝试与你的同学沟通,说明你的情况,并请求他们协助你与房东联系,看是否可以协商退还部分房租。如果你的同学不愿意提供房东的联系方式或者协助你解决问题,你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获取房东的联系方式,例如向物业管理处或相关部门咨询。

    如果你无法获取房东的联系方式,或者与房东协商无果,你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寻求帮助和支持。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保留所有与租房相关的文件和通信记录,包括合同、支付凭证、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将对你的维权过程非常重要。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解决方式可能因地区而异,因此最好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 你好!建议尽可能协商处理。在很多的合同或者协议中(口头约定也不列外),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在没有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情况下,都会受到约束。本案中,你已履行了主要义务就是缴纳房租,至于你住与不住在所不论,除非你们之前协议约定未住的时间段对方必须退租或者符合其他的退租约定。希望大家以后在交钱时考虑好最坏的结果,并约定清楚可能会出现的不利情况时的自己的退路,否则不要轻易转款。
  • 你交钱是不是交给你同学了,你可以与你同学沟通,
  • 房户在房租到期不搬的,房东可以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房户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清点财物时可以邀请居委会或村委会的有关人员到场见证,同时签字备案。
    财物清点完毕后应将其集中临时置于别的地方,腾空房屋重新出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房租到期租户不搬双方协商不成的,房东可以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租户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清点财物时可以邀请居委会或村委会的有关人员到场见证,同时签字备案。
    财物清点完毕后应将其集中临时置于别的地方,腾空房屋重新出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你好,搜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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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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