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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花了2000多买手机

损害赔偿
2024-01-03 10:37:5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如果法定代理人不追认的话,一般情况下可以考虑撤销这个买卖合同,让对方返还价款。
  • 你好 如果钱是自己的就没事的
  • 您好,可以要求撤销购买合同
  • 你好 请问具体是有什么诉求
  • 卖给未成年手机目前并未违反我国任何强行性法律,即企业及其经营者不会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但是,出售手机给未成年人存在如下民事法律风险。
    在我国,18岁以下的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仅能进行简单的民事行为,处分小额资产。
    其未经法定监护人同意进行大额资产交易,处分大额资产的行为,一般会构成无权处分而造成合同可撤销。
    结合本案,因一般来说手机价值较大,18岁以下的人购买手机的行为会被认为是大额资产的交易行为,如果没有经过其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则该交易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可撤销,从而造成合同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卖给未成年手机目前并未违反我国任何强行性法律,即企业及其经营者不会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但是,出售手机给未成年人存在如下民事法律风险。在我国,16岁以下的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仅能进行简单的民事行为,处分小额资产。
    其未经法定监护人同意进行大额资产交易,处分大额资产的行为,一般会构成无权处分而造成合同可撤销。一般来说手机价值较大,16岁以下的人购买手机的行为会被认为是大额资产的交易行为,如果没有经过其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则该交易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可撤销,从而造成合同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卖给未成年手机目前并未违反我国任何强行性法律,即企业及其经营者不会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但是出售手机给未成年人存在如下民事法律风险。在我国16岁以下的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仅能进行简单的民事行为,处分小额资产。
    其未经法定监护人同意进行大额资产交易,处分大额资产的行为,一般会构成无权处分而造成合同可撤销。因一般来说手机价值较大,16岁以下的人购买手机的行为会被认为是大额资产的交易行为,如果没有经过其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则该交易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可撤销,从而造成合同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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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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