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有个问题咨询下您,我儿子是在一个属于企业上班,现在其公司连年亏损,想逼员工自动离职,又不想给任何补偿,连续一年扣押每月10%的工资,说年底才发给员工,然后每个月还弄出一个绩效工资(约定工资30%),每月绩效工资只发给48%、有时50%,这样每月被扣去几千块。这种情况,如果我儿子去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能不能拿回他应得工资? 他的劳动合同是写着有个在绩效工资(约定工资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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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8 18:40:56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尝试与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工资拖欠的具体原因,并寻求协商解决
  • 您好 有充分证据可以证明是可以的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去劳动仲裁
  • 你好,可以劳动仲裁的这个情况
  •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的
  • 你好,可以请求律师协助
  • 按照合同约定可以仲裁的
  • 你好,按照劳动合同履行
  • 法律分析:员工擅自离职这个扣的工资是比较多的。一般是要办离职手续的。不然这个月的工资基本上都是会被扣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按公司的规章制度处理
  • 法律分析:离职时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一次性结清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举报。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可以收集证据进行劳动仲裁的
  • 你好,可以走被迫离职拿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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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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