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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9岁香港人,与14当半的香港女性在大陆发生关系构成犯法吗

婚姻家庭
2024-01-02 09:56:49
共有18位律师解答
  • 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不触犯法律,但如果女方并非自愿或女方小于十四周岁,则涉嫌触犯强奸罪。
  • 如果是在双方都满14岁时且是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性关系,这种情况下行为人不需负刑事责任。
  •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您好,根据您提出的诉求,这边尽快联系您
  • 一般看情况分析,具体看对的态度。
  • 自愿不构成,建议你走程序维权啊
  • 你好,你们是自愿发生关系的吗?
  • 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不触犯法律
  • 您好 自愿的前提下是不违法的
  • 您好,构成未成年少女强奸罪
  • 你好!这个行为是不合法的
  • 你好,我们可以帮助你的。
  • 您好我们可以帮助到你
  • 如果女方年满14周岁,并且自愿发生关系,男方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但是如果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法律分析:不算。如果女孩超过14周岁,并且女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则不构成强奸罪。如果强制违背女方意志,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则认定为强奸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 行为人明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 法律分析:如果女孩超过14周岁,并且女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则不构成强奸罪。如果强制违背女方意志,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则认定为强奸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款 行为人明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 如果与14岁半的女性发生性关系,则可能构成强奸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因此,与未满14周岁的女性发生性关系,无论女方是否自愿,均构成强奸罪,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如果女方已满14周岁但未满18周岁,如果双方发生性关系,男方可能会因涉嫌与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 你好,违反大陆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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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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