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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领导之前给加了一千块钱的工资,但离职后给扣了,这种情况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3-12-24 19:41:2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先发邮件或者微信或者短信给老板,告诉他你那几个月工资被拖欠了多少,一共多少,问什么时候发,说你生活需要钱,让老板想办法尽快补发或者分期补发;保留与老板的沟通信息。或者你可以让老板/公司写一张借条,就像上面那样,写明哪几个月的工资和总额。
    让老板签日期或者公司印章。如果一直不还,可以带着欠条直接去法院打官司,但不能涉及其他劳动争议。只能起诉拖欠工资。也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介入。如果你帮忙,你会打电话或者和你的老板谈谈。
    如果没有,抱怨也没用。总之拖欠工资的情况比较麻烦,你要做好保存证据的准备,了解一下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等法律法规。,从而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最简单的方法就是通过电话向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由该大队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签发支付令。最有效的办法是直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出具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
    如果不赔偿,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劳动仲裁不受理或者仲裁不公,也可以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直接执行。
    在工作中做几件领导满意的事情,领导对你的印象会有很大的改变。
    目前你在单位的工作应该比较顺利,因为领导对你意见很大。这个时候就要逐渐改变这种情况。核心点就是做几件漂亮的事,这样领导对你的印象会有很大的改变。在任何单位,工作永远是单位的核心。
    一个能力很强的人,能够很好的完成工作,总能得到领导的赏识。不管换多少领导,他的位置永远不会变。这就是能力的优势。
  • 老板扣员工工资的处理办法: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辞职后工资和年奖金扣发违法。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的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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