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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离职了,一个月后单位又协商让我去上班,以前的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劳动纠纷
2023-12-23 15:13:41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不需要。《劳动合同法》 第19条第2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离职后再入职时,由于离职之前与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所以不需要重新签订。
  • 你好,若已经办理离职手续后,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 你说的事情、关于劳动关系纠纷、可以帮你分析
  • 您好,已经办理离职手续的话是不能视为有效的
  • 您好,需要根据离职时签订的书面文件而定。
  • 您好,需根据具体情况以及合同约定判断
  • 劳动合同期限过了后劳动合同一般无效,但如果劳动者继续完成其工作,而单位接受的,双方之间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单位需要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工资。若双方有续约的意向的,可及时续签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劳动者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按规定来说,既然离职了以前的合同就应该失效了。后来又回到原单位上班就应该重新签合同,重新签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和避免意想不到的事发生,还是应该要求单位重新签一份领导合同,不要不好意思找领导说,最好是先小人后君子。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能跟我说详细点
  • 您好 需要和您沟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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