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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外岀打工,一家四口人,现有回老家沒房,自己要建,政府政策看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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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2 15:07:4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您好,按照当地征迁政策进新处理即可
  • 可以向当地的民政局提出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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