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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暖气不热,室内温度16度

房产纠纷
2023-12-20 21:53:4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是公共区域的暖气不热,可以先找物业,如果物业不管,就直接向供暖公司投诉。如果是自己家的暖气不热,物业一般情况都是不管,可以打电话向负责本区域供暖的锅炉房或者换热站投诉,接到投诉后能直接指派工作人员去解决住户家暖气不热的问题。
    法律依据:《郑州市城市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因供热单位原因造成热用户室内温度未达到规定标准或者约定温度的,供热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标准或者约定温度。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供热单位应当在上一个供暖期结束后2个月内,按照双方确认的未达到规定标准或者约定温度的实际天数办理退费手续。
    第二十七条 热用户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室内温度未达到规定标准或者约定温度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一)改变房屋结构影响供热效果的;
    (二)拆改或者遮挡室内供热设施的;
    (三)擅自排放、取用供热设施内的热能(水)的;
    (四)拒绝配合供热单位入户检测、检修的。

  • 一、暖气低于多少度可以投诉?
    用户室内采暖温度为18℃±2℃,不低于16℃。供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定居民热用户室内温度检测点,定期测查室内温度。
    1、双方对未达标温度有异议的,居民用户可以向供热主管部门投诉。供热主管部门应当自用户投诉之时起24小时内采取现场免费测量的方式,确定室内温度。由于供热单位原因未达到供热标准的,供热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供热单位采取改正措施,自用户投诉之时起48小时未能改正的,供热单位应当自接到用户告知之日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向用户退还热费。
    2、居民室内温度低于18℃,高于16℃(含16℃)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30%;室温低于16℃,高于14℃(含14℃)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50%;室温低于14度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100%。属于热源单位原因的,供热单位先行赔付,再向热源单位追偿。
  • 供暖温度的标准为:室温,集中式采暖居室中央
    1.5米处气温的适合范围为16~20℃,分散式采暖居室中央
    1.5米处气温的适合范围为13~17℃,任何地区的冬季室内温度均不得低于13℃。各个地区的供暖温度标准都不一致,具体要参照当地的供暖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供热服务》第五条第一项
    在正常天气条件下,且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供热经营企业应确保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内的供热温度不低于1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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