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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货车司机,在公司干了五年,每年干十个月,每月工资一万二千元!上班时间没有节假日,没有休息日,五年来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给交社保,工资也不按时发,现在还有四万多资没有给!这些赔偿怎么算!谢谢

劳动纠纷
2023-12-20 16:19:1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规定,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以下赔偿:
    1.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公司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向您支付双倍的工资作为赔偿。
    2. 社保补缴或经济补偿:您可以要求公司为您补缴社保或者支付社保的经济补偿。
    3. 拖欠工资的补偿:公司拖欠您的工资,应当支付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
    4. 经济补偿:如果您因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向您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您可以先与公司协商解决此事,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等,以备后续维权使用。
  • 法律分析:赔偿金按照12月的平均工资是按照一年度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但是该工资指的是交税之前的,也就是在扣除了社会保险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以前的工资。这样计算对于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来说都是比较公平的,或者也可以双方私下进行协议,双方互相商量出来的数据,只要是双方意见一致的情况下都是可以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法律分析: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法律分析:应该是职工本人所有工资性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加薪、奖金、劳保、节假日中的各种福利、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保金、伙食补助、误攴补助、外勤补助、出差补助、工种补助、营养补助、交通费、通讯费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如果是劳动关系,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可以提出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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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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