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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中的评估不服,向哪里申请重新评估

征地拆迁
2023-12-21 14:11:38
共有15位律师解答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拆迁人对房屋拆迁评估不满意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 被拆迁人对房屋拆迁评估不满意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 被拆迁人对房屋拆迁评估不满意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 你好,可以跟村民代表提异议,或者是有一定数量的村民同时提出异议

  • 对征收中的评估不服,可以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 想申请重新评估,是要向更权威的的部门申请进行
  • 你好!被拆迁人对房屋拆迁评估不满意的
  • 可以向征收办进行重新申请评估
  • 对结果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 你好这个是可以去起诉的
  • 你好,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如果对评估报告结果有异议,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的10日内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如果对复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的十日内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若仍然不满意,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法律分析: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提交书面申请,在申请书中指明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申请复核评估。并且会在10日内收到复核的结果,如果对复核结果不满意,可在10日内申请鉴定。
    如果通过以上方式努力,对结果仍有异议,无法签订补偿协议的,政府将作出补偿决定。整个过程为: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申请复核——10日内收到复核结果——收到结果10日内申请鉴定——协商不成,收到补偿决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二十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 法律分析: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评定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行委托有资格的伤残评定机构进行评定,另一种是先就损害赔偿争议起诉,然后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申请伤残评定。如果是受害人自行委托的伤残评定结论,赔偿义务人不服的,有足够反驳鉴定结论的证据并且重新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予以准许。
    绝大多数情况下,法院都会准许对伤残进行重新评定。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得出鉴定结论,基本都能要求重新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该评估机构。
  • 如果对征收中的评估结果不服,可以向以下机构申请重新评估:
    征收部门:可以向负责征收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要求重新评估。
    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向原房地产估价机构提出申请,要求重新评估。
    评估专家委员会:可以向当地房地产估价专家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重新评估。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重新评估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具体要求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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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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