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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商场餐饮店铺老板,有名雇员女性农村户口59周岁,在店里干了2个月,没签合同,快下班时候在商场卫生间由于地上有水地滑摔倒,脚踝骨折,这个算工伤么。商场物业公司已经通过保险公司给她进行了医药费的赔付。其余的让她起诉。现在员工申请工伤认定。想认定工伤。我们已收到劳动仲裁的工伤认定书。我想知道我们和这名女性员工应该是劳务关系吧,她摔伤的时候59周岁,差一个月60周岁,现在已经60周岁,这种情况能认定为工伤嘛

劳动纠纷
2023-12-21 15:34:5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农村户口的可以认定劳动关系,劳动能力鉴定是可以达到伤残等级的,但按照这个年龄判断,赔偿数额也不会高。只需要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与误工费,其他两个一次性补助金因为超过退休年龄不需要赔偿。
  • 根据你的描述,受伤员工的工伤认定符合法律的规定。
  • 是否能被认定工伤需要结合多个方面来看,要严格判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认定工伤的标准,那就要判断事故发生的时候是否正在从事与工作有关的事项。这个是认定工伤的标准,而是否符合这个标准,最后能否认定工伤是由工伤认定部门经过专业判断后作出。
  • 发生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这是享受工伤待遇的前提条件;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如果不能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工伤待遇问题,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按工伤等级支付相关工伤赔偿金;工伤维权程序比较复杂,如果自己不熟悉,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 员工在店里工作时受伤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后可以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你好,是否是工伤需要是工作时间,工作原因,因工作受伤的可申报工伤。是否是劳动关系,需要看是否受单位的管理,与单位属于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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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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