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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伙犯抢劫案,三十年前

刑事案件
2023-12-20 04:09:0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按实际情况,作为抢劫的同伙,即使没有参与抢劫,也作为抢劫罪共同犯罪处理,构成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法律分析:一般是可以报警的,但需要区分几种情况。
    1、抢劫已经发生十几年的,要根据犯罪情节确定是否还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2、如果是一般情况的抢劫,超过十年,即超过追诉时效,不再被追究刑事责任。
    3、如果是情节严重的抢劫,超过十年的,仍可以报警,追究其刑事责任。
    4、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期限。 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5、但是,已经被警方立案,逃避抓捕的,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可以随时报警,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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