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正常下班时间是六点,但是提前跟老板说了提前两个小时下班,老板也同意了,但是四点下班的时候在工地门口被撞了,属于工伤吗

劳动纠纷
2023-12-21 09:49:27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您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你好 属于工伤 下班途中费本人主责属于工伤
  • 你好,这个还可以帮助分析的,也可以算做工伤的
  • 晚上好,这是可以申请工伤的
  • 你好!可以去申请工伤的
  • 劳动者在下班后的合理时间内受伤,符合法定情形的,算工伤。下班时间算工伤的情况一般是在进行扫尾工作,然后受到伤,或者因为下班途中受到不是本人的原因的交通事故伤害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上下班的时间与是否认定为工伤没有直接联系。认定工伤的情形包括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如果符合法定的情形,且只要是在下班后的合理时间内受伤,一般就算工伤。例如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不是本人负主要原因的交通事故伤害,或者下班后从事收尾性工作受伤的,就能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你好,根据你描述算工伤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