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姐夫在外地做工程,由于没收到工程款欠下大笔债务。现要债的上门了,但在此之前我姐对该债务并不知情,请问这种情况需要我姐共同偿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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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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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不需要,但需要注意是否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用于共同生活,则可能被追加为被告或者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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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需要分详细情况来看是否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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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什么时候的事,多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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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