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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方互殴 ,我方把对方打成轻伤二级,人已进去,对方把我方打为轻微伤,办案民警不处理,称对方伤情严重先处理,我方轻微伤等到检察院 让处理就处理,不让处理 就算

损害赔偿
2023-12-18 13:54:4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打人致人轻伤二级的,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应刑事立案,依法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打架双方的行为都违反了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之规定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如果经公安机关调解不成的,公安机关对双方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然后告知一方或者双方就有关民事赔偿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扩展资料:《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被人打伤,司法鉴定后,警方该按下列方式处理:
    1、如果鉴定结论为轻伤以上的,认定行为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如果鉴定结论为轻微伤的,公安机关对打人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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