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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为啥不给鉴某某果呢

交通事故
2023-12-16 09:48:2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做工伤认定后,劳动能力鉴定时发现左足另外一个地方的问题, 诊断结果: 1.左腕三角骨撕脱骨折复查所见: 2.左足第一跖骨远端考虑撕脱骨折,建议结合临床病史; 3.左足跟骨前下缘籽骨。
  • 法院司法鉴定的程序如下:
    一、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二、申请鉴定时,要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
    三、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指定。
    四、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五、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对此,您清楚了吗?
  • 法院委托司法鉴定程序如下: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鉴定委托。
    2、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3.司法鉴定人完成初步鉴定。
    4、发现新的证明材料或原始证明材料有遗漏时,进行补充鉴定。
    5、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对鉴定结果进行审查。
    6、司法鉴定机构在完成鉴定后,应当及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全文》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 法律分析:可以提起诉讼,申请人民法院指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对于无法鉴定或不能鉴定的,鉴定机关会向人民法院作出说明。经证实无法鉴定的,需要提供新的证据,提供新证据确有困难,法院应当依职权按照当事人提供的情况进行深入调查。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 你好,咱具体想怎么什么问题?什么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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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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