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小孩被别的孩子打头,父亲说教对方孩子,对方孩子跑,阻止他跑后孩子摔倒,对方报警,说被成人殴打,伤情鉴定不构成轻微伤,对方要求法治科鉴定。我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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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诉讼解决,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 ,如构成伤残等级,还可要求伤残赔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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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治安问题、及时报警、有纠纷的可以帮你分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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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证据证明不是被打的,就不会涉及行政或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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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必要的话委托律师或者找相关视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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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搜集现场证据监控、证人等证明不是被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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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事发地有无监控或者有无路人目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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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当事人发现自家孩子与他人打架,且有受伤情况的,可以依法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及时报警,情节较轻的,
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后,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可以不予治安处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
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
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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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他人殴打造成人身伤害,先去鉴定伤残,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如果鉴
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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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殴打他人造成人身伤害,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涉嫌
故意伤害罪。属于轻微伤的按治安案件处罚。被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支付人身
损害赔偿。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第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第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第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故意打人造成受害者轻伤的话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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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进一步具体沟通遇到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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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应该据理力争说明情况,要求依法查明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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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