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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个人闯进我家砸锅,我父亲用菜刀背面拍到他胳膊了,轻微伤都不算,现在人来住院报警,警察说要赔偿或者拘留15天,这个事情怎么处理

损害赔偿
2023-12-15 15:31:2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因为我们拿刀了,这个就要看对方的行为是否对我们人身有威胁,如果有,我们应该算是自卫,那对方没有伤害我们人身的行为,拿我们拿刀的行为就有些过界,具体是不太好认定。
  • 如果你父亲确实用刀把对方打伤了,对你父亲进行相应的处罚是合理合法的。但是对方闯到你家的室内砸你家物品,存在过错,也可以追究对方的责任。
  • 你好,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可以根据实际损失协商解决,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受害者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构成轻伤及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打人者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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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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