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专业技术岗位转为管理岗位后,薪级工资是如何转变?

劳动纠纷
2023-12-14 09:07:4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要了解详细情况才能正确回复
  • 什么情况,可以具体说一下

  • 1、工作人员按照本人套改年限、任职年限和所聘岗位,结合工作表现,套改相应的薪级工资。
    2、工作人员按现聘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如低于按本人低一级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可按低一级岗位进行套改,并将现岗位的任职年限与低一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 薪级工资的调整情况如下:
    1、正常情况下的薪级工资的调整 ,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其以上等级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2、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原薪级工资低于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
    工作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之间或在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之间变动,原薪级工资高于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薪级工资原则上不变;由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转到工勤岗位或由工勤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原薪级工资高于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按照就近的原则套入新聘岗位薪级工资标准,其中原薪级工资与新聘岗位相邻两个薪级工资标准额度相同的按照就高的原则确定。
    如低于按新聘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的薪级工资,可比照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五十二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 1、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原薪级工资低于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
    2、工作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之间或在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之间变动,原薪级工资高于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薪级工资原则上不变;由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转到工勤岗位或由工勤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原薪级工资高于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按照就近的原则套入新聘岗位薪级工资标准,其中原薪级工资与新聘岗位相邻两个薪级工资标准额度相同的(如181元与174元、188元),按照就高的原则确定。按上述办法,如低于按新聘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的薪级工资,可比照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
    3、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薪级工资增资额达到或超过原薪级工资一个级差的,第二年不再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增资额不足原薪级工资一个级差的,第二年可正常增加薪级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