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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间公司协商发底薪

劳动纠纷
2023-12-12 09:13:3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公司的这个说法是不对的,必须要全额支付的。
  • 您好,可以进行协商。请给予采纳或者好评。
  • 你好,单位有给你交社保吗
  • 女职工哺乳期工资按下面的情况发放: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六个半月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计算。法律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 员工哺乳期工资的算法如下:
    1、请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2、请一年(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的,工资照发,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停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3、双生以上的女职工,可实行产后休息一年,其产假以外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发给。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在哺乳期而降低其工资,用人单位降低女职工工资的,女职工可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工资和支付赔偿。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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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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