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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9月10日入职公司,12月5日于电话和公司说离职,公司同意,8号发工资时说我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克扣11月的提成,12月工资没有给,而且在职期间没有给我缴纳社保,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纠纷
2023-12-09 16:38:1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您准备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向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投诉并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您好,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请给予采纳或者好评。
  • 用人单位扣了工资没有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单位克扣工资的行为:用人单位对履行了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不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其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 公司克扣工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责令其支付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及其1至5倍的赔偿金。由此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委员会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应支付的工资报酬及其25%的经济补偿。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申请仲裁人应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2、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劳动争议;
    3、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4、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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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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