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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申请失败多长时间能再申请

劳动纠纷
2023-12-09 17:00:4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公积金提取每年可以申请一次,也就是提取失败之后一年后可以再次申请提取,因为各地关于公积金提取的政策不一样,有些地方每年可以提取两次
  • 公积金提取每年可以申请一次,也就是提取失败之后一年后可以再次申请提取,因为各地关于公积金提取的政策不一样,有些地方每年可以提取两次。建议大家重点关注下上一次提取失败的原因,找出原因、解决才能在下一次申请提取时快速、顺利的搞定,公积金提取失败最常见的原因就是不符合提取条件。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这些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公积金提取申请后通常是在三个工作日内批下来。公积金贷款申请通过后一般需要10-20个工作日左右。
    公积金提取申请时间具体需要看工作人员的审核时间了,通常是在三个工作日内。
    同时也会受不同城市的办事效率有所不同。但只要审核通过后,很快就会打到申请者的账户中,因此在申请提取公积金的第四天,便可前往银行柜台或ATM机查询。
    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需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提交相关资料。
    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贷款审批下来需要10-20个工作日左右。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法律分析:公积金提取每年可以申请一次,也就是提取失败之后一年后可以再次申请提取,因为各地关于公积金提取的政策不一样,有些地方每年可以提取两次。建议大家重点关注下上一次提取失败的原因,找出原因、解决才能在下一次申请提取时快速、顺利的搞定,公积金提取失败最常见的原因就是不符合提取条件。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这些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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