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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住房公积金需符合哪些条件

2022-02-26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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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如今很多人都会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主要是为了以后买房能够更方便,而且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不过大家如果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也是需要一定条件的,比如说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者是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那么具体还有哪些条件呢?下面就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符合哪些条件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需符合哪些条件

  购房提取公积金,满足以下条件的有资格提取父母的公积金。

  第一:直属亲戚关系的证明文件(户口簿)。

  第二:公积金提取人与房屋买受人必须在同一户籍本下(若子女户籍本单独立户,则不能提取公积金)。

  第三:满足购房提取公积金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提取

  二、太原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一)职工因支付房租,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

  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提取申请书》、《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夫妻双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先由主租房人办理提取手续,另一方提供对方的《提取记录单》、夫妻关系证明及相关材料。

  2.管理部接柜人员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三、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

  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为: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需符合哪些条件的法律知识。通过以上内容大家可以了解,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需要确定是否用于购房或者建造以及翻建自住房等,其次就是退休人员也可以提取公积金。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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