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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于今年七月份在太原市恒大某处工地工作受伤,导致膝盖副韧带撕裂,进行了修复手术,现在还处于恢复期,且部分功能存在永久性影响(按照资料显示共商应为9/10级)。现在当地机构以无法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进行工伤鉴定,包公方屡次拖延协商解决,至今未进行具体的赔偿协商,口头上只回答赔偿金额2万左右。父亲本人意愿是按照四个月为期限,进行工资赔偿(医疗费已垫付,工资为280/日*25*4,即为28000元)。我本人尊重父亲的意愿,也愿意私下沟通协商,现在想咨询一下,不按照劳动合同计算的话需要赔偿的项目有哪些,赔偿金额的依据标准是多少(什么标准),申请劳动仲裁的话需要什么资料,按照规定我们应该申请多少赔偿。

劳动纠纷
2023-12-08 14:32:4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有关工伤赔偿争议,协商不成,到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有关工伤赔偿争议,协商不成,到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工伤赔偿协商不成,到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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