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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问一下嗯,我老表在工地做工,然后突发脑溢血,工地的老板没有买合同,也没有交社保,这种打官司能打赢吗?能得到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3-12-09 22:58:3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是在工作期间而其又无继往病史,用工老板是需要赔偿损失的
  • 你好,是否能赢和得到赔偿需要根据所能提供的证据
  • 住院了没有 做了伤情认定了吗
  • 你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再根据工伤的赔偿标准进行补偿……
  • 如果是聘用合同关系,雇员工作期间发生脑溢血并不隶属因为工作导致的人身伤害,不需要赔偿。如果是劳动关系,劳动者工作中突发脑溢血,经过抢救无效48小时之内丧命的,应当认定为视为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限定,由工伤保险基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贴金为6个月的兼顾地区上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一次性工亡补贴金准则为上2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生前供养亲属每人按照工人本人薪水的30%发个抚恤金(另一半和孤寡老人提高10%,合计不超出本人薪水)。
    如果是劳动关系,工作中突发脑溢血经过抢救48小时之外丧命或者还在的,按照因病待遇处置,治疗花费按当地医疗保险限定报销,用人单位支付病假薪水。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你好,请问什么伤病呢?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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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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