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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公去年法庭调检离婚的,调解书上债务由他处理,房子女儿归他,我每个月给生活费,现在他死了,说之前房子装修有欠钱,请问这个钱我要还吗?

婚姻家庭
2023-12-07 23:21:1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不需要你归还,你已经离婚没有遗传继承权。他生前的债务由他遗产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价值范围之内承担。如果没有遗嘱,由他在世父母、过世时登记结婚的配偶、子女均等继承。
  • 你们之间的约定如果有法律文数确定你们之间的约定如果有法律文数确定的话你们之间的约定如果有法律文数确定的话是你们之间的约定,如果有法律文书确定的话,是可以
  • 你好,你们内容约定不能对抗外部债务,如果确实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你还要偿还。
  • 你好 这个看他的遗产继承到谁那边了
  • 法律分析:还要还款。具体情况是:
    一、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另一方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如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可以在其个人财产中划拨清偿,另一方不需要还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丈夫去世后债务一般由下列主体来偿还:
    1、对于一方个人债务,由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2、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以其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 夫妻一方婚内债务的偿还方式:若认定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由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属于个人债务的,由债务人一方一个人财产进行偿还。债务人去世的,由继承遗产的继承人有在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但是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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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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