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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我丈夫帮我还的两万元债务,,当时是有欠条的,现在要离婚了,他让我还他两万元,我应该全额还吗

婚姻家庭
2023-09-23 09:49:0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您需要偿还的
  • 收集证据,起诉他

  • 1、丈夫欠债离婚后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属于个人债务不需要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属于个人债务的,由个人承担偿还责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当属于共同债务,离婚后共同偿还。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离婚后双方共同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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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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