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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行政诉讼法》第6条)

劳动纠纷
2023-12-07 13:21:0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请问实际遇到什么情况。
  •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八条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适当基本不予审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违法,但不适当的,基本上不能起诉。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是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 我国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以审查其合理性为例外。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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