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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武咨询药店的问题

损害赔偿
2023-12-04 23:55:5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GSP认证,如果所经营的药店内包含保健食品,还需要向药监申请《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开药店需要满足最基本的场地条件,营业场地不少于40平方米,仓库不少于20平方米;至少要有一个驻店药师、一个营业员(要高中以上或与药学相关毕业的或经过药监部门考核获得上岗证的人员。
    药品零售业的质量负责人应是药师(中药师)职称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店设置暂行规定》第二条 城市(包括县级市)、县城、镇(包括乡镇)设置药店必须配有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或药士以上(含药士、中药士)职称的技术人员。
  • 零售药店是可以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流程是向县卫生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报告,并提供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等相关的资料。若是审核通过的,则发放许可证。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45日内,根据本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第三条
    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
  • 法律分析: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GSP认证,如果所经营的药店内包含保健食品,还需要向药监申请《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开药店需要满足最基本的场地条件,营业场地不少于40平方米,仓库不少于20平方米;至少要有一个驻店药师、一个营业员(要高中以上或与药学相关毕业的或经过药监部门考核获得上岗证的人员。
    药品零售业的质量负责人应是药师(中药师)职称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店设置暂行规定》第二条 城市(包括县级市)、县城、镇(包括乡镇)设置药店必须配有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或药士以上(含药士、中药士)职称的技术人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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