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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发货网购少发货

互联网纠纷
2023-12-01 22:43:5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可以联系对方,要求对方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追问:网购的合同约定是什么?商家开始一直坚持未少发
  • 法律分析:分情况:如果是在网上买的东西,那么只需要联系卖家就可以了,通常卖家会补发一个,然后卖家再去找快递公司解决。如果是自己寄东西的包裹遗失了,那么可以打快递公司电话投诉,一般情况还是能找回来,但是找不回来的情况也是很常见的,找不会来就需要快递公司赔偿了。
    快递公司一般都是赔偿运费的三倍,但是如果进行了估价保护的物品,是可以按估价赔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 商家少发货应该联系商家补发。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五种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商家应当根据规定对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第二十四条

    退货、更换、修理义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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