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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名下没有房屋财产怎样分户?

婚姻家庭
2023-12-03 17:26:0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凭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等,向当地派出所申请分户。
  • 你好,建议咨询户口登记部门。
  • 都有什么财产具体描述一下
  • 离婚后没房子通常是不能进行分户的。如果其近亲属、用人单位愿意接收其户籍的,可以并入户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离婚后没房子一般不能分户。但若其近亲属、用人单位愿意接收其户籍的,可以并入户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离婚后没房子通常是不能进行分户的。如果其近亲属、用人单位愿意接收其户籍的,可以并入户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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