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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能补办前年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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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30 23:46:5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过期需要重新补办。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 不可以,居住证如果没有办理过的话只能即时办理哦,不能将之前的补办奥。但如果你是几年前的居住证过期了,目前是可以再续期的,超过一年是可以办续期的,之前要求都是新办。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 法律分析:不可以,居住证如果没有办理过的话只能即时办理哦,不能将之前的补办奥。但如果你是几年前的居住证过期了,目前是可以再续期的,超过一年是可以办续期的,之前要求都是新办。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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