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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年前签订了装修合同,工程日期写的是5月1号完工,至今还剩推拉门、踢脚线、橱柜部分门未安装,请问可以申请赔偿吗

房产纠纷
2023-12-01 10:51:4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赔偿,要求退款,承担违约金,进一步沟通我, 详细解答
  • 可以依据装修合同主张违约责任。

  • 一、装修合同到期未完工怎么赔偿
    1、装修合同到期未完工赔偿如下:
    (1)就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有约定的,一般从其约定。但如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降低,支持超过造成的损失30%的违约金;
    (2)如果没有约定违约条款可以进行起诉解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什么情况属于违约
    以下情况属于违约: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形;
    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身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
    3、法定其他情形等。
  • 如果装修合同有相关约定,那么可按照约定要求装修公司赔偿。关于这一点,一般会在合同中做明确的,一旦出现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建议就是可以收集相关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装修公司赔偿延期违约金。
  • 对于装修前已经签定合同的,可以按照装修合同的赔偿条款进行赔偿,如果不按照合同规定,可到法律法规部门申请解决。再不行可以上诉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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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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