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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把工人分为三类:正式工、合同工、短期用工(说是短期,都连续工作多年) 因为分为了上面三类,工资就有所不同,但每天做的任务、压力都是一样的(工作职位相同),而我们的工资只有正式工的1/3或1/4 我们能要求补回多年来的工资(工资+奖金+补贴+福利)吗? 计算方法是否能按相近年限的人员进行推算?

劳动纠纷
2007-09-03 14:15:3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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