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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与丈夫2005年结婚2013年离婚了但是我们离婚没离家还是在一起生活.过年孩子就考大学,如果孩子考完我们能各自分开我作为一个女人会得一些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23-12-02 18:10:05
共有15位律师解答
  • 您好,离婚的时候财产没有进行分割,再去进行离婚财产分割的话诉讼时效不太好了
  • 您好,你们离婚的时候,有约定财产如果分割吗?
  • 如果涉及双方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 如果涉及双方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 你好,当时离婚时没有分割财产吗
  • 可以的,您可以主张分割财产。
  • 您当初离婚时财产进行分割了吗
  • 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 到时候可做婚内财产分割的
  • 您好可就离婚咨询解答
  • 法律分析: 离婚后只要是共同的财产女人可以分的;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事实婚姻的财产是需要按照性质来分配,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如果是共同财产进行购买的物品是需要按照共同财产标准进行分配。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财产分割纠纷诉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原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您好,无论男人还是女人,离婚时都会得到法律保护。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能跟我说详细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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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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