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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老公结婚才半年,没有结婚证没有小孩。是办了酒席,现在要和我分开,我结婚前他帮我还的债务。那时我们是以夫妻关系结婚为目的而在一起他帮我还了债务假如分开我需要还给他吗

婚姻家庭
2023-07-15 10:29:3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笔钱是对方主动给的吗?
  • 法律分析:如果两个人没有结婚证,那么就不存在夫妻关系,所以一方的欠债和另一方无关,不属于共同债务,应该由个人偿还。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就会认定为共同债务,在离婚的时候也会对共同债务进行一个分担判决。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当然,夫或妻就共同债务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原配偶主张自己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法律分析:事实婚姻欠钱不需要一起还。因为没有进行婚姻登记的属于非法同居,现在法律上不承认事实婚姻,把它等同于同居关系。而夫妻共同债务只存在经过结婚登记的夫妻之间,夫妻的共同债务才需要男女双方一起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需要还的,首先你们只是办理了酒席,没有登记结婚,在法律上,你们并非夫妻。其次,他帮你还钱的初衷是想和你成为一家人,基于这一点,他才会帮你还,现在不能成为一家人了,基础条件消失,他是可以要求你还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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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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